本报8月1日讯(通讯员 徐广山)根据泰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泰人社发〔2016〕7号)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泰人社发〔2016〕41号)文件规定,东平县社保局精心准备、严格实施,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第二季度评估。
据悉,评估医疗机构划分为两个小组,每小组由4人组成,人员由县卫生局、县医院、社保局抽调组成。评估范围为与东平县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评估小组利用4天的时间对全县的定点医院进行了评估打分。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汇总情况报市医保处智能监控办公室。
据介绍,第二季度评估主要对住院人员病例质量抽查及收费情况检查;对住院人数少的进行人证相符情况全查、住院人数多的按科室抽查。对病例查看的主要内容包括病例是否符合住院标准、是否存在低标准住院现象;病程记录是否完整;医嘱是否及时;检查检验是否合理,报告单是否及时收;是否过度用药;是否存在重复收费、乱收费等情况。评估现场不做问题处理,只做违规登记确认,评估完后再进行汇总统计。本次评估得分由东平县社保局进行通报,评估结果作为2016年二季度职工、居民医疗保证金兑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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