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陵县一中年男子认为邻居无故侵占他家宅基地多年,心生怨恨,为发泄私愤,大清早竟将小便通过对方的窗户泼到对方的灶台上,险些引发一场血案。4月14日,在烟墩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行政调解书。
4月10日早晨,南陵县烟墩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其邻居彭某将小便泼到她家厨房的灶台上,双方正发生激烈争吵,要求民警出警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李某家厨房的窗户上、灶台上、砧板上以及菜锅内有污水和小便积液,尿臊味很重,彭某对自己泼尿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李某与彭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彭某认为十几年前李某家在建设厨房时,私自占用了他家巷道约几平方米宅基地,为此双方曾经发生过矛盾,相关部门也处理过。但彭某至今耿耿于怀,心生怨恨,认为邻居李某家一直在欺负他家,还处处为难他家。彭某最近因家庭琐事心情不好,于是就联想到对方占用他家宅基地的事情,越想越气。
当天早上,彭某早早地就起了床,趁邻居李某一家人不注意,就将便桶内的尿液随手泼到对方厨房的窗户上,透过窗户,尿液溅到厨房内的灶台上、菜锅内、砧板上,李某正好进入厨房内做事,发现了这一幕后气得咬牙切齿,冲出来责问并大骂彭某,李某的儿女听说后也迅速跑出来,和彭某纠打在一起。李某怕出事,就立即报警,幸亏民警及时赶到并制止,双方才未造成伤害后果。
民警对彭某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拟对彭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理。后经双方家人的劝解和要求,民警会同烟墩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来到现场,依据双方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对双方的宅基地重新进行测量和裁定,彭某为自己的行为向李某全家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相关厨房用品。李某本着息事宁人和邻里之间的矛盾易解不易结的态度,也原谅了彭某。4月14日,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行政调解书,派出所因此也免予了对彭某的行政处罚。 马正超 徐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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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陵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