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当147名农民工们拿到工资卡时,他们迫不及待地翻开存折内页,当看到工资款到账时,他们开心地笑了。南陵县烟墩司法所经过调处,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为农民工讨回250万元的工资。
今年元月初,包括外省市的十几位农民工代表,来到南陵县烟墩司法所求助,称烟墩镇某小区的承包建设施工方李某,欠他们农民工工资共200多万元。春节临近,农民工们迫切地等着领工钱回家,由于拿不到工资,有的农民工声称要采取暴力方式讨薪。
烟墩司法所所长钱得欣获悉后,及时安抚农民工情绪,告知采取极端措施讨薪违法,并表示司法所将想方设法协调处理好此事,帮助他们维权。随后的几天里,烟墩司法所先后几次将开发商和施工方的负责人“请”到司法所,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宣传法律政策,商讨解决方案。
经了解,施工方负责人李某现有多处工程,资金相互捆绑,开发商又不及时拨付工程款,工程又亏本,再加上前期被青阳县某搅拌站以欠材料和运输费款为由告到法院,其公司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开发商已逾期一个多月未按合同规定拨付240万元工程款,现李某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近500多万元,如果开发商年底前拨付工程款240万元,只能用来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李某自己另想办法解决。
而房地产开发商黄某则以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建设、商品房内有多处瑕疵,导致商品房销售困难,无资金来源,故而拒付、拖欠合同约定内的工程款240万元,并表示如果李某立即按合同规定的再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通过验收,就立即想办法筹措并拨付工程款240万元。为此,施工方和开发商多次发生激烈的矛盾。
2月5日,烟墩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室召开了由开发商、施工方、农民工代表、镇社保所负责人等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门商讨解决该起农民工工资纠纷。通过近两个小时的磋商,开发商和施工方终于达成协议:开发商尽快筹措资金,于2月12日和15日,分两次向南陵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汇工程款250万元,用于发放147名农民工的工资,不足部分由施工方李某自筹解决;李某在2月10日前,须将农民工工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镇社保所,确保在年内规定的期限内兑现所有欠薪,若有违反,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随后,司法所帮他们拟订了协议书,在镇社保所的见证下,开发商和施工方签字盖章。2月12日,农民工的第一笔工资100万元到账;2月15日,第二笔工资150万元到账。至此,147名农民工全部领到了工资。马正超 徐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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