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陵县公安局奎湖派出所侦破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
2013年12月初,民工秦某在刘某承包的工地作业时,从二楼摔下受伤,经医院诊断鉴定,秦某造成腰部骨折,治疗费用高达20余万元。由于秦某是在工作中受伤,遂要求包工头刘某以及开发商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而两方均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秦某将刘某告上法庭。经南陵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应付给秦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余万元。刘某得知此判决后离开南陵县下落不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其联系时,刘某均拒绝赔偿,并将自己手机停机。今年初,秦某向属地南陵县公安局奎湖派出所报警,希望民警帮自己讨回公道,民警对刘某行踪展开调查的同时,多次到其家中宣传法律法规,让其家人换位思考,明白道理。刘某家人被民警敦促受到感动,答应联系刘某回乡投案自首,1月19日,刘某走进奎湖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刘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红 谷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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