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云涛
6月1日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始实施,该新规规定,药店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用药。然而记者走访江城药店发现,个别药房仍是高挂一纸驻店药师告示,跟消费者唱起“空城计”。
在位于新芜路上的一家药店,记者并未看到执业药师的公示信息,于是向销售人员称需向驻店药师咨询用药,销售人员马上表示药师当天休息,自己可以提供用药建议。而在融汇中江广场附近一家药房,记者看到了驻店药师的公示信息,但当记者要求提供用药建议时,工作人员却将记者引到另一位销售员处,该销售员并非店内公示的驻店药师,提供给记者的也只是基本常识范围内的用药建议。“药店挂一个‘空头公示\’,既节约了成本也让药师挣了外快,这样的情况存在已久。”一位多年从事医药销售的知情市民向记者透露。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大部分江城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并未养成咨询驻店药师的习惯,也很少有人了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房和驻店药师1:1配备的规定。在被记者告知这一新规后,市民郭先生表示:“平时去药房买药一般都是咨询一下销售人员,此前还以为只有大药房才会配备专业的驻店药师。”
采访中,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也直言药师“人守一店”并不容易,当前芜湖市执业药师相对于药店数量来说存在缺口,大部分药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流向各大医院。中医药高专一位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告诉记者,目前医院药房的药师是走职称序列,而药店的药师想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要参加全国统考,即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这项考试通过率并不理想。该毕业生还表示,目前她的同学中仍在从事药学相关行业的同学不到10人,没有一名同学愿意去私营药房工作,“待遇比一般销售员高不了多少,显不出自己的学历含金量。”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今年5月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在职药师是否与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一致,变动时是否办理变更手续,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履责并记录、是否公示,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明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食药监局人士表示,此项新规的实施将促进江城药房零售行业的洗牌,一些服务质量差、经营水平低的小药房或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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