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市教育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严格执行规范办学有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科学实施教学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
严格执行严禁违规补课的规定。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严禁补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一律禁止节假日、双休日补课。今后,因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耽误的课时,不得再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调整补课,各中小学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以此来消化考试等耽误的课时。
严格执行规范招生行为的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就近入学、不得分重点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特长班;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学生,严禁“同城借读”,接受外地户口借读生要按照《芜湖市普通高中借读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严格审查资格并履行报备手续。严格学籍管理,做好电子学籍录入和学籍审核工作,严禁“空挂学籍”。
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本地区规范办学、治理乱收费工作。市教育局将组织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办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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