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会
陈国禄
在社会转型的巨变中,群众诉求日益直接、群众利益更加复杂。这些时代特点给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岑溪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活动,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群众诉求调处、群众诉求落实三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的创建工作。
构建畅通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一是三级信访机构代理。岑溪市完善了市信访局、市直单位信访工作室,镇信访办,村(社区)信访站三级信访网络,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诉求的渠道,坚持每月一排查一报告、重要诉求随时报告制度,对群众诉求实行三级信访机构全程代理,负责对群众诉求履行爱理、调处、上报、反馈、落实职责,减少越级访、群体访事件的发生。二是书记大接访受理。坚持每月16日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班子领导轮流到市信访局公开接访群众,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并在电视媒体、公共场所公示轮值表,告知群众。市领导还按挂点工作分工,参与镇每月3次的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同时,通过市委书记、市长热线电话,受理和办结群众诉求。三是政法部门协理。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均设立和完善了信访服务机构,并在乡镇聘请检察工作联络员,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工作、群众当中,加强检务信息收集、受理,群众的涉法涉诉问题有地方伸张、有专人负责代理、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整合多元的群众诉求调处机制。一是属地管理,三级分调。岑溪市于2007年6月率先在市本级成立人民群众诉求调处中心,在全市14个镇成立人民诉求调处中心,在45个市直单位、282个村(社区)成立调处工作室,形成了三级诉求调处体系。各级调处机构在市调处中心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调处群众诉求。二是部门联动,多元“合调”。依托三级人民诉求调处机构这个平台,梧州市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资源,在调处机构联合接诉调处,根据群众诉求不同性质,联合组成调解庭,并视情邀请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三是明晰职能,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赋予市人民诉求调处中心拥有群众诉求分流指派权、调处调度权、调处督办权和综治一票否决建议权等职能,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处理、有力督办”的工作机制,相应明确了镇、村调处机构的职能。对因责任不落实,互相推诿或将矛盾上交而造成重大信访案件、后果严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组织综合的群众诉求落实机制。一是落实政策。对于涉及政策落实方面的群众诉求,根据调解协议,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6月遭遇特大洪涝地质灾害后,市里拿出1500万元救济受灾群众,并先期垫付300万元进行安置房建设,解决受灾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对群众诉求的快速响应、及时调处、超常落实,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二是维护权益。对于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诉求,根据调解协议,组织力量采取恢复、赔偿、补偿、分割、救济、捐助等多种途径,并跟踪监督兑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当事各方的权益,扶持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三是实效管控。市制定了信访听证复查复核工作制度、结案回访制度,对诉求人持异议、重复访的案件组织听证复查复核,促进调解更加公平、公正,落实过程真正依法依规,努力减少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事件;对调处结案的案件,组织承办单位、承办人进行结案回访,进一步帮助解决原诉求人遇到的困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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