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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梧州市物业

来源:梧州日报 2013-04-23 08:06   https://www.yybnet.net/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在我局办理了成立登记。

登记证号:桂梧社证字第[2013]3号

住所:梧州市四方井路仁秀里31、32号

业务范围:宣传贯彻国家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开展联谊活动、课题调研、创优评先、舆论宣传、纠纷协调、对外联络、教育培训等。

法定代表人:杨永波

注册资金:3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梧州市房产管理局

登记时间:2013年4月12日

特此公告。

梧州市民政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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