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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萍从今年起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鼓励公众参

来源:梧州日报 2015-09-30 23:43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环保部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同维护环境安全

本报讯(记者 梁萍)从今年起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对此,市环保局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梧州市环境安全。

据了解,梧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梧州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的范围主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暗管、雨水管道、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将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贮存和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行为,以及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未采取“三防”措施,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竣工未进行环保验收即投产的。

办法规定,举报如属前三类中的环境严重污染行为,环保部门多次调查未能查明排污者,而举报人能提供准确排污情况及相应证据的,或者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线索,有效避免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发生的,为重大价值线索,奖励10000元—20000元;如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线索,有效避免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发生的,为较大价值线索,奖励5000—10000元;一般价值线索,奖励1000—3000元。举报如属第四类情况,每起奖励400元。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在身边环境受污染时,选择积极维权,向市环保部门投诉举报。希望今后大家更多地关注和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更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774-3868787,网址为http://hbj。wuzhou。gov。cn/,电子邮箱为:gx20050007@126。com,来信来访地址为:梧州市菊湖路8号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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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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