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14年梧州市本级教师公租房(梧州四中项目点)工程,自2014年12月12日开工至2015年9月11日完工验收合格,在施工期间,施工队伍的工资均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公示期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5日共10天,如对工资发放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投诉。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管理科:
投诉电话:3886535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投诉电话:3817248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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