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的食品小作坊、摊贩众多,如何才能更好监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并增加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守土有责”。
问题屡现加大监管
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由于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参差不齐、生产方式落后,监管难度大,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有发生。
食品安全无小事,小作坊小摊贩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环节,与百姓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新《食品安全法》加强了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进行立法规范。
新法要求政府负起责任
新法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制。新法将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出专门的评议和考核。
新法强化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要求政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因此新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为执法部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提供执法的保障。
同时,新法强化了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要求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的,进行问责处理。关于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等情形,新法也都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条款。
各地将出台管理办法
政府帮扶很必要,法律威慑也不可少。新法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要求地方应该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按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做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在法律实施一年内做出规定。因此,2016年10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需制定对小加工作坊和小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
举报有奖并给予保护
此外,新法还增加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行内专家还指出,应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立起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网,才能确保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健康有序发展。
链接:
《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摘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付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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