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超 实习生 段又扬)春节前夕至春节期间,咸阳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对全市13个县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和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检查。2月12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咸阳市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据了解,春节前夕至春节期间,咸阳市特别加大了对往年易出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排查力度,分别对13个县市区的17家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对84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进行了抽查,对1家生产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部分企业存在存放超量、警示标识不清、消防设施缺少、通道不通畅等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安委办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察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了无证经营行为,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及火灾事故。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私自存放属于违法行为,扔掉太可惜了,放在家里或库房里显然太危险,剩余的烟花爆竹应该如何处理?
市安监局危化科相关负责人说,私自存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上显示的销售期截止后,经营户不得进行烟花爆竹销售,根据相关规定,零售点的剩余烟花爆竹可由烟花爆竹企业统一回收或储存,等到今年年底“解禁”之后,再由货主重新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后,才能拿回自己的货物;对废弃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可联系安监、公安等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集中销毁,至于市民家中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目前没办法回收,只能自行处理,建议市民最好在郊区安全地带自行燃放或深埋销毁,避免造成安全隐患。(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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