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召开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交流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和经验,全面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如期建成投运。这是咸阳市贯彻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见4月24日《咸阳日报》B2版)。
“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是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必然选择。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这里,我们不妨看一下国家环保部披露的一些情况:2013年,七大流域国控断面中,劣Ⅴ类的仍占10.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1.1倍,仅拉萨、海口、舟山3个城市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下降,受污染耕地威胁农产品安全。全国如此,咸阳市亦然。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污染治理的工作力度、投资力度和政策力度。
“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做出进一步部署。咸阳市也好,全国也罢,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咸阳、美丽中国、实现“四强三领先”的咸阳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无从谈起。此外,防治污染有助于形成对转方式、调结构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大气、土壤、水污染日渐凸显,因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切实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防治水污染是防治大气、土壤、水污染的三大战役之一。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是早字当头,从源头上防治水“未病”的治本之策。所以,各县区市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监管,严格考核,确保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如期建成投运,让咸阳市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民生活更美好。(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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