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地承包出去,真的比自己种划算,既能收租金,又能在打工的同时学技术,一年能挣3万多元。”郎溪县梅渚镇的村民张庆宝觉得这是件很划得来的好事儿。土地本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在郎溪县,像张庆宝这样自愿把土地出租给林业大户和林业合作社经营的村民比比皆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郎溪县积极推行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旅游等产业,转变林业发展方式,调动林农生产积极性。一些有一定资本积累和经营意识较强的经营大户和企业抓住发展时机,通过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或者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形式,从林农手中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走上了规模化、科学化和集约化的经营之路。
凌笪乡方里村林场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各户,农户有了经营自主权。村支书周学峰说:“林改前,林场经营与村民无关,村民对林场管理漠不关心;林改后,村民与林场有了直接利益关系,人人心系林场,为林场发展出谋献策。”
土地流转改变了郎溪林农的生产方式,让一部分农民从林地中走出来,拓宽了林农就业增收的门路。“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的经营模式,使林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实现了农民增收。“林业土地实行流转后,全县有1.85万农民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他们在获得土地流转收入的同时,或外出务工、经商,或在林业企业、大户和合作社打工。总之,这些农民如今的收入远高于过去种地。”县林业局副局长刘波感慨地说道。
新发镇官桥村属于半丘陵和半圩区地带,非旱即涝,村民的生活原本十分艰难。自庙头苗木合作社成立以来,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在丘陵地区培育花卉苗木。经过多年的发展,花卉苗木已成为村里的主要产业之一,全村从事苗木生产的农户有1000余户,2012年全村苗木总产值达2000万元,户均近两万元。
拥有社员367户的郎溪侯村蜜枣合作社,对分散在家家户户的7500亩枣树实行统一管理,免费为种植户提供枣树嫁接、施肥、用药等技术指导,并提供青枣的后期加工、包装和销售“一条龙”服务。“我们家的大青枣原来在市场上每斤只卖1-2元,如今在合作社的统一指导下加工成蜜枣,打上商标,价格翻了四五番。”社员汪德贵乐呵呵地说。
到2012年底,郎溪县共流转林业用地12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8%。林地流转为郎溪县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林地流转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政府省事”的多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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