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省广大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确定每年的5月15日为全省律师宣誓日,全省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律师宣誓。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经宣誓律师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律师收执,一份存入该律师执业档案。 组宣摄▲滁州市新执业律师宣誓▼宣城市新执业律师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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