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讯12月1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和经开区在原有摸底排查基础上,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再次开展排查,全面摸清特殊困难群体情况,梳理掌握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在12月中旬前,将过冬御寒物资、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其他保障政策措施要及时兑现,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
做好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两个维护”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最直接体现。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要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责任和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经开区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原有摸底排查基础上,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再次开展排查,重点摸清受灾群众、贫困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群体等特殊困难群体情况,梳理掌握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在12月中旬前,按照中高山地区、边远山区和贫困乡村首先安排、其它地区全面覆盖的原则,将过冬御寒物资、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在2019年1月底前,要将2019年一季度困难人员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在开展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中要加强对救灾救助物资、资金的管理,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强化信息公开,严禁优亲厚友、挤占挪用,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首席记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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