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市民热议
专家建议:共购房产切记“双署名”
本报11月21日讯(YMG记者李仁)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台,即引起网友和市民热议。其中,最受关注的婚前房产婚后归属问题。新司法解释提出,婚前个人首付和贷款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今天上午,记者随机采访市民和网友发现,大多数男士力挺新司法解释,认为很人性化。而反对派多为女士,认为妇女弱势地位没有受到保护。对此,法律专家建议,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婚前共购房产一定要加上双方名字。
力挺派拍手称好谁掏首付就归谁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印象,即婚前财产在结婚后8年,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婚前一方购房拟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都不会改变。
“我原先以为,结婚若干年后,夫妻双方的财产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今天上午,在市区一家金融机构工作的于先生听到新司法解释后,拍手称好。他告诉记者,他今年5月份登记结婚,婚前对于买房问题,双方家庭一直争论不休。最后,于先生决定自己贷款买房,付完15万首付后,他每月还要还款2000多元。“谁也不想离婚,但是离婚后房子归谁确实应该明确。”于先生认为,新司法解释很合理、很具人性化,婚前购房就应该谁付首付归谁,这也是对购房一方的合理保护。
受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家庭婚前男方买房,因此,这一新规也得到了大多数男性的支持。网友“倾听”表示,他准备今年年底结婚,已经在莱山一楼盘看好了房子,付了定金,过段时间准备签合同。买房所需欠款由父母全部提供,女朋友没有出一点钱。“一谈到买房,她们家就不说话了。”该网友表示,以前还有顾虑,结婚以后房子就成了夫妻共有财产,一旦感情破裂,父母的心血还要分给别人一半,实在不能接受。“现在年轻人买房子的钱大多是父母的积蓄。父母倾其所有为儿女买了房,总不能结个婚就分一半给另一方。如果女方买的房要加未婚夫名字,她父母会同意吗?”此观点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反对派一致声讨升值部分怎么算
谁付首付就归谁?对此,女人们反对声一片,她们认为,这极大削弱了女性的权益。另外,尽管共同还贷部分可进行合理补偿,那房产升值部分怎么算?
“多数人是按揭买房,即使首付款是夫妻一方婚前付的。但是,按揭一般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这怎么算呢?”市民张海坤就职于市区一家保险机构,去年5月份已经结婚,采访中,她向记者表示出这样的困惑。
新司法解释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对此,张海坤表示不解,“怎么补偿?婚后一起还贷,如果把还贷的钱补上,那么,房产自身升值的钱又怎么算?在一场婚姻中,一般情况下,男方往往处于强势,妇女就是弱势。”张海坤说,一份婚姻的解体,会使女方的生活质量大大下降,所以弱势一方需要得到一定的补偿。
“在烟台,一般是男方买房,女方付装修款或买车。如果男方事先签个买房合同就算婚前不动产,一旦离婚,女方很难得到补偿。这样,嫁女儿就太没保障了。”市民王女士认为。
避免纠纷专家出招共购房产切记“双署名”
当前,对于家庭环境一般的新人而言,共同出资买房无疑是一个极为现实的方案,但共同出资就牵扯到婚后房子产权问题。“买不买房都得结婚啊。”市民孙国宇表示,现在房价这么高,很难由一方单独承担,认为还是由双方共同出资比较合理,这样也有利于夫妻感情稳定。
网友“十指紧扣”表示,恋爱前,她和男朋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当初也没考虑那么多,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朋友的名字。“大多数人结婚时,并不是冲着房子去的,想要个房子结婚,也无非是想要个安心的生活。”网友“十指紧扣”说,但是照现在这么看来,还是加上自己的名字为好,否则多没保障。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提醒,婚前如果双方共同购买房产,一定要加上双方的名字。否则按照近几年的处理方式和这次意见稿的明确规定,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只有按揭还款部分对应增值的补偿。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出钱支付首付甚至按揭的,一般也是作为借贷处理,相应增值部分就享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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