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8日,市交警一大队对市区38条道路56面停车位指示标志增加了“免费”文字。市民在这些道路的停车线内停车时遇有人收费,可据此拒绝。(本报今日A18版)增设“免费”停车标志,对百姓来说既是个好消息,又是个防止有人乱捣鬼钻空子的政策。首先,可有效弥补市区有些道路的占路停车泊位存在交通标志不齐全的问题。其次,方便群众识别,同时利于对违法停车的管理和取证。更重要的是,可抑制个别地方出现的乱收费现象,夯实为民服务的精神。
当前,烟台市市区占路停车泊位绝大部分是免费的,可在一些本该免费的地方,却出现了乱收费现象,而不少车主一旦遇上一般是忍气吞声认了。而通过交警增设“免费”标志加以明确,让车主有了“尚方宝剑”,遇到乱收费现象可以理直气壮拒绝,这是不折不扣的贴心服务,看似事小却彰显温暖关怀。
对经过批准的收费停车来说,车主停车交钱理所应当,而对免费停车的车位来说,有人收费就是违规了。因此,增设“免费”停车标志就是要让捣鬼人缩回伸出的手。停车问题,免费和收费是一回事,免费又被收费又是另一回事。但无论如何,宗旨都不能让车主吃哑巴亏。据报道,在广东东莞虎门镇步行街路段,有个违法停车陷阱———不足200米马路上,虽然设有多个“全路段禁止停车”标识,但在路面两侧又划有停车位,若有人把车停在南侧停车位内,很快就会收到《违章停车处罚单》。原来,众多车主“中招”主要原因是:南侧“自行车专用道”字迹不明显,交警部门的回应是:有提示牌,挨罚只能怪自己。这种提示牌不明显,容易让百姓误导的做法和说法,不免为人诟病。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办法也简单,那就是让标志明显一些,让群众更容易看清楚情况。从这方面看,烟台38条道路增设明显的“免费”停车标志,便是为民服务宗旨的回归和强化之举,值得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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