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夏丹
7月2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烟台市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而就在2012年年底,烟台正式提出打造胶东文化龙头城市的目标。随着此次荣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称号,打造胶东文化龙头城市,烟台已经迈出第一步。“烟台‘申名\’的成功经验有哪些?”、“全市将怎样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胶东文化龙头城市二者有何关系?”……昨天上午,市规划局局长张冰开和市文广新局局长徐明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
市规划局局长张冰开
保存和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记者:烟台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开始到通过国务院批复,仅用了1年2个月,创造了最短的申报时间,归功于哪些因素呢?
张冰开:烟台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把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文化大市强市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成功,得益于建立专门机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设。先后编制完成了《烟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烟台滨海景区总体规划》和《朝阳街历史文化街区、奇山所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古城空间、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整治措施,有效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
记者:规划部门将怎样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呢?
张冰开:首先,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其次,编制实施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另外,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记者:规划部门近期有哪些打算?
张冰开:首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严格规划审批程序,保护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乃至整个城市的格局和景观风貌,加大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力度,保存和延续城市特色风貌;其次,做好朝阳街、奇山所城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工作;第三,高标准做好虹口路和宫家岛两个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第四,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注重做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镇保护规划工作;第五,塑造“红色烟台”历史文化品牌,为“红色烟台”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文广新局局长徐明
申名成功并不是“船到码头车到站”
记者:历史文化名城不是“创建”得来,而是由“保护”得来的,那么烟台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徐明:长期以来,烟台市对文化遗产保护不遗余力,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为文物保护单位让路,都不能危及文物单位安全,也为此建立了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法规、制度。市政府出台《烟台市文物管理办法》,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建设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成立了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烟台市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仅2012年,就投入文物保护维修资金1500余万元,烟台山近代建筑群、福建会馆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记者:那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胶东文化龙头城市二者有何关系呢?
徐明:如何叫响胶东文化龙头城市品牌,深度挖掘烟台历史文化资源是关键。从历史沿革来说,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悠久的胶东文化历史积淀并做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才具备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而烟台市要在建设文化大市、强市上走在前面,真正成为胶东文化的龙头城市,只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才能发挥引领作用,塑造城市精神,使城市的软实力进一步增强,对城市的未来发展充满自信与梦想。可以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打造胶东文化龙头城市的强有力支撑。
记者:“申名”成功,是否也意味着后续保护工作和任务更为艰巨?
徐明:是的。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全国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因保护工作不力受到了通报批评。所以说,“申名”成功并不是“船到码头车到站”,需更多地思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唤起全社会的文化自觉与责任。为此,文化部门将依法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文物保护,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让大家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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