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在新浪微博指责潘粤明“嗜赌”“欠债”,不少媒体对此消息进行了报道。去年11月,潘粤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任佳莺和某家上海报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情人士向笔者透露,案件将于7月3日在朝阳区某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双方经纪人都会出席。
此前,潘粤明诉称,任佳莺于2012年10月20日通过新浪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声明”中对他以第二人称“你”特指,声称他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传闻并横加指责,找记者跟踪董洁,“嗜赌”“粗暴”“欠债”等等。还对其使用谩骂性 、侮辱性言语。潘粤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任佳莺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在新浪微博及相关网站上侵害其名誉权的内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该上海报纸停止侵害行为,在其出版的报纸上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判令双方在网络媒体和《新京报》《新民晚报》等报纸媒体上连续15天向原告赔礼道歉。 (J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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