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州讯2012年7月9日,一起刑事案件的多名被害人手持“秉公执法、为民除害”八个大字的锦旗来到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表达对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秉公办案的由衷感激之情!
外地人李某在玉林市开有一间废旧收购店,其与张某、侯某都是老乡。李某想要其老乡都把收购的废旧品卖给他。对不卖废旧品给他的老乡,李某就通过要这些老乡请客或者以打人、恐吓的手段对付。李某伙同张某、侯某等人,对不愿意卖废旧品给他的乔某、朱某进行殴打,并强逼两人拿钱到玉林某酒店KTV包厢唱歌、喝酒,消费了2600多元;还先后对不卖废旧品给他的葛某、孙某、菅某、朱某里、朱某良、袁某进行殴打,并致菅某、袁某轻微伤。
本案起诉到玉州法院后,该院刑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承办法官经过细心查阅案卷,公开开庭审理,依照被告人李某、张某、侯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将侯某在案件审理中赔偿给被害人乔某、朱某的2600多元钱返还给了乔某、朱某。乔某、朱某等被害人对法院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于是他们便和一些曾受到威胁、恐吓的老乡来到法院送上锦旗,感谢法院秉公执法,惩恶扬善,保障他们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唐俭陈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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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