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州讯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追债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合法进行,否则就会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招来牢狱之灾。被告人程某为追讨货款,铤而走险,雇人捆绑、拘禁债务人,近日被玉州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2010年6月,广东佛山市人程某来到玉林市福绵管理区开了个布行,从而认识了做成衣生意的老板唐某。唐某向程某购买了许多布匹,但没有及时支付货款,拖欠货款已高达几十万元。程某多次向唐某追索货款,但均被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推脱。
2011年9月初,程某在广东佛山某酒店与其朋友陈某等人喝酒时,谈到唐某欠其货款几十万元,其多次追讨未果的事情,陈某便介绍其朋友廖某给程某认识,声称廖某很有能耐,可以帮忙追债。而坐在一旁喝酒的廖某,对此也点头默许。程某听后很高兴,忙问廖某有何好主意。廖某表示,只要从玉林押唐某到佛山自然有办法让唐某还债,程某欣然应允。
第二天,廖某带着两个身着迷彩服自称为“文武能”、“文武兵”的陌生男子与程某会面。程某向廖某等三人详细描述了唐某的长相、住址等信息。廖某与“文武能”、“文武兵”驾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佛山直驱玉林。抵达玉林后,廖某等三人又直接抵达福绵管理区,并在一间小卖部门口找到了唐某。廖某下车问谁是唐某,唐某应答了一声。确认唐某的身份后,廖某立即上车,“文武能”、“文武兵”二人蒙着脸迅速下车,强行将唐某押上越野车,廖某开车即走。唐某被押上车后大声呼救,但周围群众反应过来时,廖某等人早已逃之夭夭。
廖某等人将唐某直接押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某酒店进行看守,之后又将唐某转移到一间居民楼进行看守。在看守期间,程某胁迫唐某还款,唐某的家属分两次汇款3.5万元到程某指定的账户。这时,廖某等三人表示有事要先行离开,于是程某将得到的3.5万元作为报酬给了廖某等三人。
当程某继续看守唐某逼其家属还债的时候,公安民警根据唐某家属的报警,赶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某居民楼将程某抓获,并将唐某解救出来。(高斯宜)
新闻推荐
所谓的“汽车销售淡季”是相对于旺季而言的,是指目标群体由于消费习惯影响随季节变化而产生的需求变化。每年的6月至8月份是传统的汽车销售淡季。在这个时间周期,一般的汽车经销商都不得不采...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