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连撞数人,事故路段长达二三十米,造成1死4伤。司机逃逸一小时后被警方抓获
●4岁儿子曾提醒“撞人”,肇事父亲不当回事
●肇事司机血液酒精含量167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
7月2日21时,正在玉林市区大南路大牛窝育才中学附近路段的众多市民,经历了惊魂一刻:一辆教练车朝人群撞了过来,当场1人被撞身亡4人受伤!肇事车撞人后逃逸,警方一小时后将肇事司机抓获。经司法鉴定部门检测,肇事司机属于醉酒驾驶。
教练车朝人群一路撞了过来
记者当晚来到现场时,路面上还残留着车辆被撞后留下的碎片,一辆载人三轮车和几辆电动车、自行车被交警部门拉走,这些车辆均被撞坏。
在现场路面,留下了一大摊血迹。附近群众告诉记者,一名男青年在此被撞身亡。
在附近摆摊的一位阿姨目击了整个事件经过。她告诉记者,这辆教练车在附近邮局路口开始向人群撞过来,把人撞倒后竟然还继续向前开。由于路边摊位很多,人多热闹,结果众人避让不及,又有几个人被撞受伤。
记者在此看到,路面上事故路段长二三十米。直至24时左右,现场才被清理完毕。
肇事逃逸司机一小时后被抓获
这起事故最让现场群众气愤的是,肇事车撞人后非但没有停车救人,反而径直朝前开走,致使更多的人受伤。
现场群众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辆白色的士头教练车。接到群众报警后,玉林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发现,大南路由市区往二环南路的一侧路面,一片狼藉,9辆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倒在路面上。有一人还躺在路面上,经“120”医生确认已经死亡;另有4名受轻伤的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救治。现场未见肇事车辆。
接到情况汇报后,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明旭,玉州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直属一大队大队长黎健,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杨军赶到现场,指导事故勘察工作。随后,民警分为两批,一批在现场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疏散围观群众,另一组民警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21时40分,调查工作获得重要线索:群众反映,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教练车。据此,现场指挥立即组织深入调查工作。
22时零5分,肇事司机黄某某在南江街道新联村下岭垌其家中被抓获。
22时30分,肇事车辆被起获并带到事故现场。
肇事司机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肇事司机黄某某被交警部门抓获后,第一时间被带到玉林市骨科医院抽血,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后驾驶。
看到民警时,黄某某就承认了一个小时前的肇事事实。据黄某某交代,他不是教练员,肇事的教练车是当天16时左右他向大哥借的,事发前他在苗园路与大南路交叉路口的某大排档吃饭,并“喝了点酒”。吃完饭后,他驾车沿大南路往二环南路方向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因对向有车灯照过来,他便向右侧打方向,然后回位。这时,坐在副驾驶室4岁的儿子说:“爸爸,我们的车撞到人了。”黄某某说,他当时朝后视镜看看了,没发现异常情况,以为儿子在开玩笑,所以没有停车。回家后发现车头有碰撞痕迹,他于是就叫家人报了警,不久交警就来了。但是,黄某某的说法没有得到办案民警的认同,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钟长鸣,交通陋习要摒弃
这起事故中的遇难者,是一名1987年9月出生的年轻人,广西灵山县人,生前供职玉柴集团。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积极处理交通事故工作,并动员肇事司机黄某某的家属积极筹钱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目前,4名伤者都得到了有效治疗。
针对这起事故,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私家车肇事多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行车切勿抱任何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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