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藿珍)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召开,全面推进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在玉林市的执行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红、张福文、朱向东、黄少明,副市长莫荣新出席会议。
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于9月起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环保、农业、畜牧、城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执法检查主要包括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及监督情况、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建设、重点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对违反环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等13个方面的内容。
杨红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对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在玉林市全面贯彻执行,逐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守法的理念;要理清思路,明确执法检查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学习领会《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促进玉林市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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