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温驷昌)昨日上午,市委党校礼堂座无虚席,何丹智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此举行。报告会从不同角度再现了何丹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世斌参加报告会并作讲话,来自全市司法系统和律师行业从业人员聆听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何丹智律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听众讲述了在福绵区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经过,同时,福绵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受援当事人代表、市律师协会代表等多人从各自角度再现了何丹智这位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现场不时响起阵阵雷鸣般的掌声。
刘世斌强调,要学习何丹智“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学习其“饮水思源、不忘国家”的思想境界,学习其“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精神。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教育,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通过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涌现出更多像何丹智这样的先进典型,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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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年已57岁的何丹智报名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在全国执业律师中统一招募的到西部没有律师或者律师资源比较紧缺的县市区开展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志愿者活动,远离家乡湛江,放弃原来在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丰厚收入,志愿到福绵区从事法律援助服务,至2015年已满3年。
3年来,何丹智办理了5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广大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帮助。他先后被评为玉林市年度优秀律师、市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广东省司法厅给予记“个人二等功”,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其“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称号,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其“1+1”法律援助贡献奖等荣誉。2015年10月,他在第二届玉林市道德模范评选中获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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