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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2012年第四季度新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人员情况的公示

来源:滕州日报 2012-11-17 11:46   https://www.yybnet.net/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枣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枣庄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扩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申请人申报,户口所在居委会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后,以下25名申请人初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人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5日,从2012年11月15日起到2012年11月29日止。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者,请向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地址:善国南路80号,电话:5572647 5566167)。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或经核实举报不实的,申请人即具备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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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我市新农合一文责任编辑陈志强作者田璐栏段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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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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