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期枣庄市下发通知,加大了创业扶持补贴力度,对各类符合条件的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通知规定,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对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枣庄市已为88名创业人员发放各项补贴资金38.6万元,保障了就业创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记者刘明 通讯员郭金鹏刘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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