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法官,他们很少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也不在审判法庭敲响判决的法槌。人们往往看到的,是他们携带案卷材料外出办案时风尘仆仆的背影。日前淄博高新区法院一个“五天三地往返六千公里”执行案件的故事,让胜诉的申请执行人盛赞“法官待俺胜亲人”。
【镜头一】2月3日,农历腊月小年,在越来越浓的年味中,顶着凛冽的寒风和漫天的风雪,法官赵党国一行悄然北上天津执行案件。
淄博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天津某中医院及天津某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人员办案中发现,该案法院在诉讼中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法院冻结期限已近盈满。
时间紧迫。如果不及时到天津执行,春节过后,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届满后将自动解除冻结,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也会给执行工作带来被动。为避免意外,出现了镜头一的这一幕,案件的成功执行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镜头二】2月5日,赵党国一行从天津回到淄博。老家在陕西的赵党国与老家在河南的妻子早已约好第二天赶回郑州过年,这一天申请人张某找到赵党国,神情急迫焦虑,称其经过多方打探,发现居住在淄博的被执行人郑某为规避执行,在广西南宁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卡上银行存款足以清偿其所欠两年的执行债权。
原来,张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虽经法院多次执行,但其债权一直没有得到全部履行。春节将至,该款未采取任何保全措施,随时可能转移。
虽然与妻子已订好车票,但赵党国还是说服妻子带着孩子先回娘家,自己则悄然飞往南宁办案,返回时已是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淄博、天津、广西,五天三地往返六千公里连续执行案件,让申请执行人十分感动,盛赞高新区法院的法官舍小家顾大家,待当事人胜似亲人。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行“主动执行”机制,努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执行难”问题。当记者问及今年执行工作的方向时,执行局局长王其堂说:“今年我们将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契机,全面检阅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力争取得新的实效”。(晚报记者李群通讯员王召刚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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