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实习记者陈圆)“小区门外划上停车位,3年向业主收取9000元钱出租费,这太不合理了!”昨日,家住张店丽水景苑小区的市民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外以东、金晶大道以西绿化带外的道路设立栏杆,画上停车位,向在此停车的业主收取3年9000元的停车费。“小区外‘公共\’道路能不能由物业来收停车费;小区外设立栏杆收取停车费合理吗?”带着诸多疑问,记者来到张店丽水景苑小区进行了采访。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张店区丽水景苑看到,小区外以东、金晶大道以西绿化带外的道路均已设立栏杆,画上车位,标上车牌号码,成为小区业主的停车区域。据了解,丽水景苑的地下车位要13万元,许多业主觉得价格高,不愿意购买。对于这条路设立栏杆停车收费问题,小区住户都有不满。
随后,记者来到丽水景苑物业淄博佳安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外面停车位,地权属于潘庄所有,物业为了方便业主把停车位租赁过来,与潘庄有正式的租赁协议。现在物价上涨很快,车位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3年9000块钱是一次性保证3年之内车位不涨价。”
对于丽水景苑小区外停车收费问题,记者咨询了淄博市物价局收费科,收费科工作人员说:“小区外停车收费必须要有交警发放的公共停车场许可证和工商局营业执照,两证齐全的情况下执行公共停车的收费标准。”当记者询问淄博佳安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以上两证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提供这方面的材料。“我们正在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会在10天之内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的进展情况如何,本报也将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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