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李艳通讯员商佃明)你家的电梯运行费要降了!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淄博市拟于5月22日召开降低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座谈会,适当降低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座谈会将邀请市民代表8人、物业经营单位代表7人,共15名参会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会。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山东省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电价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包括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等非经营性用电价格执行非居民用电价格,从原本的0.8174元/度,降为0.555元/度,每度降价0.262元,降幅接近32%。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电价降低了,电梯运行费也应“缩水”。
想要报名参加本次座谈会的市民注意了:您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的市民,可持身份证到淄博市物价局市场交易价格监管科报名。也可登陆淄博市物价局网站www.zbwj.gov.cn下载表格报名,或采取发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参会代表报名时间为5月19日上午8:30—21日下午4:30。报名邮箱:zbsjyk@126.com,报名电话:2163546,报名地点: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物价局261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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