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董娜通讯员江润东)6月1日上午8:18分,淄博市电信业第一份“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开具成功,标志着淄博市电信业“营改增”试点正式运行。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今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从今年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增值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抵扣链条将进一步完善。同时,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我们的宽带接入、短信发送还有电话费,‘营改增\’以前不能抵扣税金。6月1号以后我们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税金,全年算下来大概200万左右,对我们公司的成本是一个利好。”山东卓创资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彭立颖介绍道。
对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来说,“营改增”在短期内带来了税负增加,并导致企业利润下降。有业内人士分析,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据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振铸介绍,“营改增”范围逐渐扩大,还没有全面覆盖,税款抵扣链条还不充分,所以电信业税负会比之前的营业税有所上升。但从长期看,随着“营改增”范围不断扩大,有更多的行业能纳入增值税的范围里面来,尤其是与企业关系比较大的建筑、劳务、生活类服务等行业,企业税负会逐渐趋于合理。
电信业改征增值税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如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也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中国移动淄博分公司财务部会计吕晓明表示,工业信息部明确表态,电信资费不会涨价。而且随着下一步税负的下降,通话费仍然有降价的空间,淄博移动仍然会通过预存话费赠手机来带动通话的消费,相关的促销活动也没有什么变化。
为做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市国税局会同市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制定新行业“营改增”试点推进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计划表,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对全市33户试点纳税人的信息确认,与淄博市四家电信运营商座谈通气,并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为企业安装税控设备,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前组织移动、联通、铁通等电信业营改增企业进行开票预演,确保企业6月1日开出票,7月1日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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