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达到100%市运输管理处针对道路运输行业特性,着眼于运输方式、运载工具、从业人员三个关键环节,积极倡导节能意识,全面落实节能措施,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的运输行业建设。
大力推进“淄博绿色汽修”品牌建设。为加快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市运输管理处自2013年底启动绿色汽修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淄博绿色汽修手册》标准要求,目前全市“绿色汽修示范企业”已达到30家,占全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总数的10%。通过创建“绿色汽修示范企业”活动,进一步促进汽车维修企业产生维修废弃物和有害排放物少、资源利用效率高的工艺规范施行。
认真做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帮助道路运输企业争取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共为6家道路运输企业申请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26万,并全部拨付到位。另外,积极协调省局做好市公共汽车公司拨款(386.48万)申请审定工作。
大力发展新能源营运车辆。以创建绿色交通省为契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额标准和推荐车型制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营运车辆使用。目前,全市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运输车辆达到9677台,其中纯电动公交车98台、CNG燃料公交车1029台、纯电动出租车20台、CNG燃料出租车6491台、CNG燃料长途客车(含班线、旅游包车)2台、LNG燃料长途客车(含班线、旅游包车)57台、CNG燃料货运车辆660台、LNG燃料货运车辆1320台,中心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达到100%。
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力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停止营运。鼓励经营期限尚未到期的客运“黄标车”提前办理车辆更新,并给予优先审批的扶持政策,建立淘汰营运“黄标车”每周调度制度。认真做好机动车“黄改绿”工作,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老旧运输车辆。截至目前,淄博市12816辆营运黄标车已全部淘汰。
加快推进交通物流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互联网+物流”行动计划,首批65家道路货运企业完成了与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传统货运向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转变,甩挂牵引车和挂车分别发展到228辆、304辆,总吨位达到10964吨,截至目前,共完成货运量88.9万吨,运输载运行程7337768公里,运输总行程8117521公里,里程利用率90.4%,车辆行程周转量30023.64万吨公里,道路甩挂运输健康、平稳运行。
(孙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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