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4日报道,韩国蔚山市一名女巡警下班时间打工被人举报,受到停职3个月的处分。
女事主在接受调查时说,因为缺钱,今年年初一个半月期间,她每天下班后去酒吧打工挣外快。
警方的处罚决定称,女事主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禁止兼职”的规定,在卖酒的地方工作,也有损警察的体面。
韩国《国家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公职以外,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业务。”
据了解,女事主2015年曾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过从警长降级为巡警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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