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
措施强调,要坚持保护为先,合理利用文化文物资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革命历史类文化创意产品要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措施提出,要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政策,试点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企业,并按要求将企业国有资本纳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鼓励试点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创新开发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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