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年人再婚领结婚证的必要性,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老年人,有7位老人认为再婚领证不重要,可以接受不婚同居;只有两位女性老人认为搭伙过日子 “名不正言不顺”。从事老年社会学研究的市社科院研究员刘同昌认为,老年人再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一些老年人之所以选择只同居不领证,就是考虑到了财产的继承问题。由于老年人再婚,子女的财产恐怕就要重新进行分配,从这个意义上讲,子女的认识是不一样的。有的子女认为,自己的父母和“后老伴”成家以后,这些财产如果按照法律上去分配的话,他们是有损失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不愿意老年人再婚,更不愿意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登记成为合法的,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很多老年人就采取了结伴养老。只同居不领取结婚登记证的这个方法来解决子女遗产问题,避免家庭的矛盾和财产分配。要知道,没有登记,也就是没有法律的保障。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纠纷问题,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那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就难以保证。这样缺乏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安全感,所以,这是不足取的。
子女应该有包容的心态来支持老年人的选择,淡化对物质财富和经济方面的要求。再者,老年人本身应该对婚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毕竟人生的后半部分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在和谐幸福中找到自我价值的满足。那就要找一个理想的再婚老伴儿,使丧偶后的生活摆脱独孤。这也是子女们和家庭社会的共同愿望。现在我们的国家对于空巢老人,特别是孤寡老人都有一些良好的政策,但是在精神层面上还有一定距离,这就需要全社会张开双臂。共同给他们创造一个理想的择偶配偶的环境。建立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有法律保障的后续家庭。所以说我觉得,仅仅结伴养老不完善法律程序不是一个完美的选择。
老年人需要子女多关心,他们也有生活、情感上的需求,不管老人有没有再婚或不婚同居的想法,作为子女,都应先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多陪伴父母,多关心他们。有律师建议老年人要办理财产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或同居前的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这是目前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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