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浙江男子俞某一年前在宾阳县嫖娼后,与失足女子小红(化名)互留联系方式。今年4月,俞某开始在宾阳组织卖淫活动,并联系小红到他手下打工。俞某等人在今年8月被宾阳警方抓获归案。日前,宾阳县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将俞某批准逮捕。
经查,俞某2016年4月在宾阳县城居住期间,因一次嫖娼与外籍失足妇女小红相识。今年4月,俞某觉得在宾阳组织卖淫活动有赚头,便打电话从浙江约来朋友李某,商量如何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4月18日,李某赶到宾阳县城,并经与俞某再次协商,决定接受俞某的雇请,协助组织卖淫。
去哪找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子?俞某第一时间想到了小红。4月底,谈好提成后,小红开始在俞某的组织下进行卖淫活动。一个月后,小红招募另外两名化名为小丽和真真的外籍女子来到宾阳,加入俞某的卖淫组织。其间,俞某和李某在宾阳县城多家宾馆散发卡片,吸引男子前来嫖娼。俞某还购买二手电瓶车让李某接送失足妇女。6月,俞某又花3万多元,从来宾市一家二手市场购买一辆面包车,用于给李接送失足妇女。
到6月下旬,因生意惨淡,俞某、小红及真真相继离开宾阳。8月初,李某通过小丽招募3名外籍女子,继续从事卖淫活动。同月10日凌晨,当地警方在宾阳县城一宾馆内,将几名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女子抓获,并在宾馆附近将李某抓获归案。俞某随后归案。
公安机关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核案件材料,从犯罪嫌疑人俞某、李某组织他人卖淫的人数、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和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的行为进行分析,认定俞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李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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