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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代金券“傍上”人民币 店老板不知此举是违法

来源:枣庄晚报 2018-06-22 10:23   https://www.yybnet.net/

“现金抵用券五元,而背景竟然是五元人民币的图案。”近日,家住滕州市的市民秦先生在大同路的一家面馆吃完饭后买单,商家给了秦先生一张面值五元的抵用券,但秦先生对于商家的做法产生了质疑。

近日,记者按照秦先生提供的地址,来到该饭店。进入饭店时,不少用完餐的市民正在收银台买单。“第一次来不打折,您一共消费15元,这是给您的代金券,可以下次当钱来使用,可抵扣五元。”老板对一位结账的市民说。记者看到,店家的柜台上放满了各种面值的代金券。随后,记者从一位刚刚结完账的市民李先生手里拿过一张5元面值的代金券观察,代金券的正面印着饭店名称,反面印着“五元代金券使用说明”等字,右下方还需顾客签名使用。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一张真的人民币。“你们用人民币图样印制代金券不合适吧?”记者问。“那有什么不合适,一不是真钱,二又不在市面上流通。只有拿到我们这里来才能使用。”店老板回答说。 随后,记者随机对前来用餐的几位市民进行了采访,不少市民均表示这种用人民币图样来印制代金券的做法不可取。市民张先生说:“上一次我来这家店结完账后也给了我好几张代金券,由于做的太逼真,去超市的时候差点拿着花了出去,还好摸着手感不对。”

“作为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给顾客返代金券,让顾客感觉到实惠是一件好事,可把代金券弄成人民币的样子实在是不可取,建议该店取消这种方式,改用其他图样印制代金券。”顾客孙女士说。

据了解,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的图样不能随意印制、仿制、买卖,不能当作装饰物印制在商品或宣传物上。对于此类损害人民币形象的行为,《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苏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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