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东营中院收到两面锦旗,一面是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送的,一面是案件涉及的农民工集体送的,共同表达谢意。事情是这样的:
2013年,东营某改制企业和某豪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职工改善用房,合作过程中,由于资金等原因项目停工,引发部分交纳房款的职工和讨薪农民工上访。经有关部门引导,各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经审判后,各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对此,该院高度重视,对不同案件,精准施策:一是职工退房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小,但量大,查封冻结措施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该院积极协调相关基层法院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解除强制措施,保障项目正常推进。二是拖欠的工程款案件。此类案件较少,但标的额较大,且还有拟起诉的,部分建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该院多次协调,促成部分工程款以房抵债,部分工程款现金支付,以解决农民工工资。以此为示范,促成未起诉工程欠款纠纷庭外和解。三是该改制企业与某豪房地产公司的借款案件。引导该改制企业动员职工继续购房,筹集资金。筹集的首批资金1500万元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专用账户,实现欠薪清零;另一部分资金,用于补足该改制企业公积金,达到公积金贷款条件,为项目正常良性运转提供后续资金支持。对于后续筹集的资金,一部分直接打入农民工专用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尽早竣工交付;另一部分资金用于归还改制企业借款。
该系列案件执行中,农民工虽然不是案件当事人,但该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统筹考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该案的和解执行,为项目的正常推进创造了条件,双方当事企业均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杨敬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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