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远来通讯员何美玲实习生刘澄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经部分省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柳州市作为试点城市已同步推行。
据了解,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指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简称“转出地”)或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简称“转入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该措施实施后,异地交易二手车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提取档案、办理转出,将“两次登记查验”变为“一次登记查验”,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减少两地往返。
可进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车型为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包括“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同时,该措施仅限于在机动车转出地或现机动车转入地之间办理,对在转出地和转入地之外第三地办理交易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广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x.122.gov.cn/)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决、裁定、遗产继承、资产调拨等非二手车交易的车辆,其转移登记不属于此次便利业务范围,需按原转移登记流程办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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