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建设单位给派出所送来锦旗,感谢民警及时破案。 柳东警方供图
“内鬼”向某指认他与同伙内外勾结盗窃的钢栈桥构件。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覃仕伦)9月14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雒容派出所收到辖区一桥梁建设单位送来的锦旗,该单位感谢民警及时破案,为他们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雒容派出所接到该桥梁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报案,称存放在该工程项目部的钢栈桥,有10多个构件被盗,经济损失10余万元。民警询问了解到,钢栈桥是桥梁建设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的“大家伙”,还没用到时暂时拆开存放在工程项目部。即使被拆成了50多个构件,栈桥每个构件大概都有四五米长,重量也有一两吨,不借助吊车、大卡车是很难盗走的。
谁能将如此多的“大家伙”盗走而不被发现?民警初步判断,工程项目部可能有“内鬼”。但由于当时工程项目部尚未安装安保视频设备,民警能够利用的线索比较少。失窃单位报案后,便在工程项目部内安装了安保视频设备,此后的一个月里,项目部内没再发生窃案。
9月10日晚上8时许,案发工程项目部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人用随车吊正在吊运栈桥配件,现场作业的两人中有一人正是项目部的向某,该工作人员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汇报。正在外地开会的负责人表示并没有该项作业安排,指令该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雒容派出所民警接报赶到案发现场时,向某和同伙已将栈桥的一个构件用随车吊装车运走。民警在案发地点守候至当晚11时许,将返回工程项目部的向某抓获。向某今年40多岁,安徽人,在工程项目部参与管理工作。循着线索追踪,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和向某一起吊运栈桥构件的随车吊司机王某。
民警通过讯问了解到,向某与王某内外勾结,今年6月以来共9次潜入桥梁建设工程项目部盗窃栈桥部件。向某事先掌握了项目部人员的行程,趁负责人不在的时候作案。他们通常在晚上8时至9时动手,得手后将盗得栈桥构件运至南环路一家废旧回收店销赃。向、王二人9次作案共盗得栈桥构件10余个,变卖后获得的赃款数万元已被他们瓜分。
根据二人供述,雒容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南环路的涉案废旧回收店,追回了9月10日晚上被盗的栈桥构件,及时挽回了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目前,向某和王某因为涉嫌盗窃罪,废旧回收店经营者周某因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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