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日限5000元系误读支付账号转账只能转给自己
■天府早报记者龚琼
近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有市场人士对于意见稿中第二十八条解读为,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对此,市场反应强烈,“剁手党”们表示再也不能买买买了!央行对此澄清表示,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微信支付 单日限额1000元
在管理办法中,关注最多的莫非“限额5000元”这条变化。在央行发布的意见稿中表述为:“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征求意见出台后,不少网友吐槽,“5000元的限额,连苹果手机都不能买了。”央行随后对此澄清,5000元的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后,首先先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超出5000元的部分从银行卡账户中扣除。如果不是用支付账号付款,则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大部分PC端都会提示用户安装数字认证证书。然而,依然存在的问题是,现在绝大部分的网络购物、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现在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通常都是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
另外,像微信支付这样,只有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单日累计金额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开户手续更复杂 需证明“我是我”
客户开户就需要更多手续证明。意见稿第九条中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3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央行方面解释称,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目前,大多数支付企业都已采用实名身份验证,而该身份验证包括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在该银行预留的电话号码。按照新规,除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外,还需要再提交一份学历、纳税或征信报告等方面的证明,才能说明“我就是我”。
除此之外,在意见稿中,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账号今后将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而不能向他人银行卡转账。
A
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B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C
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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