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今年去产能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各地要列出名单、拿出计划,全面稽查、上报结果。尽快修订有关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4月21日新华网) 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发出通知,要求尽快处置。但很多地方在清理“僵尸企业”时,却因种种原因,往往对苟且偷生的“僵尸企业”采取默许放任的态度。甚至,有的反而会对其提供支持,利用所谓的“破产重整”机会,通过更换名称或者借用其他公司合股等方式将这些“僵尸企业”保留下来。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抬高当地GDP的总量,增加税收;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安置这些企业的职工的负担。 对此,笔者认为十分不妥。“去产能过剩”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给“僵尸企业”带来机遇的好政策。国家通过优化重组、关停并转等措施解决“僵尸企业”的问题,使企业不再有后顾之忧,工人等也能被妥善安置,不再有后遗症。反之,继续让“僵尸企业”苟且偷生,随着产能积余越来越多,企业负债情况也会越来越严重,总有一天会全盘崩溃。届时,不但企业会破产,工人也会因没有工资拿,而无法正常生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典型产能过剩产业的经营状况还在持续恶化。以煤炭业为例,2017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67.8%,仍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部分承担去产能任务的企业由于债务得不到及时处理,资产负债率上升明显,行业亏损面仍有20.6%。已远超出警戒线。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保留“僵尸企业”,只能弊大于利。 因此,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要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重组整合,加快形成市场决定要素配置的机制,释放错配资源,莫让“僵尸企业”继续苟且偷生,最终害人害己。□胡建兵 新闻推荐 美国财长姆努钦近日表示,他正考虑前往中国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并对两国未来达成协议解决争端的可能性持“谨慎乐观”态度。姆努钦说目前他不能透露更多细节,也没有具体的对话时间表。美国媒体分析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