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通过官方公众号回应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可转债发行情况的提问。
全国股转公司发言人表示,为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公司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2017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向沪深交易所,申请发行并转让可转换为挂牌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细则》实施以来,已有6家创新层挂牌公司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6亿元,另有3家公司已取得交易所发行无异议函,并启动发行。试点期间,全国股转公司支持并鼓励创新层挂牌公司申请发行双创可转债,并为其转股环节提供相对便捷、快速的服务,切实有效拓宽创新创业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途径。
新三板双创可转债政策的推出,被市场誉为是对新三板分层差异化政策供给的第一步,笔者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谈到一个观点:新三板双创可转债政策是对的,更是好的,但由于今年以来整个公司债的信用风险过大,再加上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困境和二级市场价格的较大波动,最终使得新三板双创可转债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买方市场,企业有强烈需求但认购者却寥寥无几,制约了新三板双创可转债政策作用的发挥。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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