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市场体系和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抓手。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层次清晰,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场内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由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组成。场外交易所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以及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俗称“五板”)组成。从上市挂牌企业数量看,截至今年6月底,主板2798家,创业板729家,新三板11243家,区域股权市场21730家,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坚实的塔基。多层次资本市场由最初的“倒三角”,正在向结构合理的“正三角”形态转变。
场内市场
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俗称一板市场,我国的主板市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也从属于主板市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主板市场处于金字塔顶端,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中小板是“细分龙头”的聚集地。截至2018年6月底,主板上市公司共计2798家,总市值逾48万亿人民币。其中沪主板上市公司1423家,深主板上市公司464家,中小板上市公司911家,分别占比50.86%、16.58%、32.56%。市场成交非常活跃,上半年两市成交额占总市值比重近60%,交易活跃程度远高于国外知名交易所。从区域分布看,广东省作为经济发展大省,主板上市公司410家排名第一,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分别以341家、298家、235家、215分列第二至第五名。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达163家,位列全国第六。
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在中国特指深交所创业板,主要为深交所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转让服务,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以股票代码300开头的归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在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方面都类似主板市场,上市要求较主板市场更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上。因此,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创业创新的“助推器”。截至2018年6月底,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达729家,市值逾4万亿人民币。山东省创业板上市公司30家,位居全国第六位,排在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上海之后。
从具体交易数据看,中小板、创业板交易较主板活跃,小盘股较大盘股交易活跃。从公司业绩增长来看,2014至2016年,创业板收入和净利润都明显好于主板市场。从创新方面来讲,中小板高新技术产业超过七成,而创业板超过九成,创新特色最突出。
场外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国务院批准设立、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的设立目的主要是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2013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截至2018年6月底,新三板挂牌企业11243万家,融资近5000亿。山东省新三板挂牌家数是625家,在全国排第六。
区域性股权市场
区域性股权市场(一般为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中心、股权交易所),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顶层设计正式出台。2017年5月,证监会配套发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唯一可以从事私募证券发行和转让的场所。在顶层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特征,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8年6月,全国共设立37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基本呈现“一省一市场”的格局,挂牌中小微企业21730家,展示企业约9万家,累计融资超过800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2508亿元。806家企业成功转入新三板、沪深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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