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主城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高新区西区)污染工业企业,除市政府批准可延迟搬迁的,全部完成搬迁或转型。凡未按计划完成搬迁的,将依法关闭。
意见提出,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须符合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产业关联、协同发展的要求,向市域内园区布局转移。鼓励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带动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延伸产业链,发展上下游产业,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对无法实施搬迁或转型的企业,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关闭或破产。
对于原址土地可出让的搬迁改造企业,按照搬迁计划完成搬迁、投产并按约定腾退交付土地的企业,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对企业进行补偿。同时,该市鼓励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关停原有企业。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可用于发展三产。
新闻推荐
当地时间10月10日,交易员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工作。纽约股市三大股指10日大幅下跌。新华社图北京时间10月11日凌晨,美国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