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检察机关通过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实现持续上升。
1月7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制网承办、阿里巴巴集团协办的第三届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京举行。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介绍,浙江省互联网犯罪案件以每年超过30%的增幅持续增长,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探索网络新“枫桥经验”,在涉网案件有效治理、审前化解等方面下了苦工。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贾宇说,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不捕不诉案件对侦查机关和当事人的双向说理制度,推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安机关的复议复核及当事人的申诉信访比例都逐年下降。
数据显示,浙江地区的互联网犯罪的不捕率从2016年的24.7%上升到2018年的37.9%,不诉率从13.5%上升到19%。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少捕慎诉”与强化犯罪预防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外地域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扶,避免出现治理“真空”和“盲区”。
比如,针对网络犯罪主体低龄化、网络犯罪跨地域等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2016-2018年未成年人涉网犯罪不捕不诉人数分别增长45.7%和28.5%;加强对外地域人员案件同等办理,外地域人员涉网犯罪定罪不捕率从2016年的13.2%逐步提升到2018年的21.6%。
贾宇表示,要把司法为民作为网络新“枫桥经验”的最高标准,既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加大民生领域网络犯罪惩治力度,加强批捕起诉中权益保障、矛盾化解工作;又应坚持群众主体意识、走群众路线,依靠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刑事司法透明度,增强检民互动,使群众路线成为践行网络新“枫桥经验”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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