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11月,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合肥一企业涉嫌销售贴标假冒知名品牌蓄电池,并在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对涉案的两家外企进行检查。近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查获销售蓄电池数量共计4万余个,销售总金额达800万余元。据悉,这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江浙沪皖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去年11月,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合肥市宝辰电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辰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森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由于案情涉及江森公司和“BOSCH”商标权利利害关系人博世公司,这两家公司均是异地的外资企业。为了案件能迅速完善办理,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长三角经济协作的作用,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总队的协助下,对这两家外企进行了检查,及时地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了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万余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上述产品的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该批无标识的蓄电池继续销往多地。宝辰公司购入电池并贴标后,以245元/只价格销售了7只假冒“BOSCH”蓄电池,销售额1715元,尚未销售的407只假冒“BOSCH”蓄电池被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扣押,违法经营额99715元,合计违法经营额101430元。由于宝辰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于今年初将案件移送至合肥警方。
根据合肥市这一线索,今年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与江苏、浙江协调后,确定了对该跨区域违法行为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查获蓄电池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个,销售总金额达800万余元。据悉,这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下一步,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将重点关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社会关注、紧贴民生的违法行为上,加大联合执法的密度、力度和强度。(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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