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 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利云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 01SC2019001-2019004-12),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 担保债权、 违约金债权、 利息债权、 损失赔偿权) 依法转让给吴利云。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利云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吴利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吴利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 18267921230
吴利云联系电话: 1395867011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吴利云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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