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汝芳
为共同防范和应对网络集中促销带来的潜在风险,为电商企业提供行政指导和服务,昨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现场会。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工作情况,并指导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行动,督促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半年全区网络商品交易额132.62亿元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区网络商品交易总额为132.62亿元,其中区外电商交易额为132.58亿元。商品销量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传统糕点、芒果、螺蛳粉类商品。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网上随机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站、网店)3.1万个次,其中发现有问题网店304个次,约占检查总数的1%。主要涉嫌违反《电商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如虚假宣传、未按规定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霸王条款、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等。
食品问题在网络购物消费投诉中排首位
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8307件,受理51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54.45万元。
从受理统计情况看,网络购物消费投诉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食品(2437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91件)、烟/酒/饮料(213件)。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广告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销售产品以假充真和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虚假宣传、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等。
规范电商经营者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双11”即将到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将集中显现。对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会上督促电商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要求经营者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自觉遵守广告规范,不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先涨价再打折,不虚报特价揽客,不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当天,参会的11名电商企业代表还宣读了承诺书。代表参会的30家企业表明了诚信经营、履责担当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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