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22日开始,北京市的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0元。其中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14元。这是北京市发展改革委21日宣布的。
此次北京市的水价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精神,并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后,由北京市政府批准的。为鼓励再生水使用,再生水价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变。
在本月16日的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上,25位参加人中,有22位同意每立方米上调0.90元的方案,其中21位同意充分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分三年调整到位。
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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